【now新聞台】申訴專員報告發現,房屋署和房協縱容租戶濫用公屋資源,有租戶可一人在三個公屋單位戶籍內,八年來房署都未有處理,亦有租戶同時持有房署及房協的公屋單位超過八年。
公屋輪候冊突破26萬人,三年上樓的目標愈拖愈慢。申訴專員主動調查發現,有公屋單位被長期濫用,租戶可同時擁有多個單位的戶籍。
其中一個個案,戶主與三名兒子同住一個房署公屋單位。按長者優先配屋計劃,戶主與一個兒子申請多一個單位,其後戶主又與其他兒子以大家庭名義,再申請多一個單位。三間屋全部都有父親的戶籍。 雖然兒子未有按政策與父親同住,但房署拖延八年,都未有處理違規情況。
申訴專員又發現, 房署和房協雖然每月都會互相通報戶籍,但仍然有漏網之魚。一名女士與父親同住房協的公屋單位。她結婚後,在05年與丈夫獲房署編配另一公屋單位。房協一年後發現她同時持有房署的公屋戶籍,催促她取消戶籍,但女戶主一直拖延。到2014年,戶主才申報父親已經過身,自己亦已離婚。她享有雙重戶籍超過八年,房署才刪除她的戶籍。
另外,同時亦有租戶購買了私人樓,無被房署揭發,一直保留公屋戶籍。
申訴專員表示,理解房署和房協處理租戶問題時顧及人情,但不代表要無止境縱容。公署建議房署和房協主動調查,若發現違規應即時刪除租戶的雙重戶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