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雲案陳永孫叢培崑罪名不成立 陳志雲案陳永孫叢培崑罪名不成立 2011年9月2日 12:04 無綫電視業務總經理陳志雲涉嫌貪污案今日宣判。 法官裁定,有關涉及奧海城的倒數活動,陳志雲及叢培崑的串謀收受利益罪不成立。另一條涉及歌星賀台慶的串謀詐騙罪,陳永孫及叢培崑同樣罪名不成立。 法官接納辯方律師的講法,陳志雲是以名人及藝人身分出席在奥海城舉辦的倒數活動,故跟他身為無綫總經理的身分風馬牛不相及,加上節目是由無綫與奧海城首先構思,故不能指陳志雲的演出有意圖影響無綫業務,而陳志雲所收取的11.2萬元只是兼職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