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兩名案發時14歲的兒童,承認在去年11月參與理大附近的非法集結,原審判兒童保護令12個月,不留案底。律政司提出覆核刑期,上訴庭押後下月13日判決。
上訴庭下令,不可披露兩名被告的姓名或任何可識別他們身分的片段。
兩人承認去年參與非法集結,聲援理大校園內的示威者。
律政司代表在上訴庭指,這是一場大規模並有使用暴力的非法集結,兩人在案中並非被動的角色,原審裁判官判刑時建基於錯誤的觀察,建議改判短期的即時監管。辯方律師希望,上訴庭可考慮改判特別條件的兒童保護令。
上訴庭認為,原審裁判官判刑原則上犯錯,考慮到少年犯條例應避免判處監禁,因此索取感化官報告及社會服務令報告,下月13日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