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去年深水埗的士司機涉撞人案,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提出私人檢控獲法庭接納,律政司要求介入並撤控。有大律師指可提出司法覆核,但成功機會不高。
的士司機鄭國泉去年10月6日於深水埗剷上行人路,撞傷三人,至今未被警方起訴。許智峯早前提出私人檢控,控告鄭國泉危險駕駛,獲裁判官裁定表面證供成立,傳召鄭國泉本月31日到庭。
許智峯律師團隊接獲信件,知悉律政司決定介入案件並撤銷檢控傳票,又要求法院提早開庭處理申請,同時豁免被告出席聆訊。
律政司日前已介入另一宗許智峯提出的私人檢控:西灣河警長涉開槍案,同樣要求法庭開庭處理,撤銷被告的檢控傳票。
立法會議員(香港島)許智峯:「一方面示威者用公權力被警方及律政司用最重罪名去拘捕,另一方面濫用武力的親政府支持者或警員本身,連最基本的審訊都不用面對。」
有律師表示裁判官沒權拒絕;而律政司介入後,可以自行檢控或終止案件。
律師陳惠源:「由私人檢控一方接管案件,律政司就會全數處理如何檢控案件,用甚麼證據、怎樣運用證據、怎樣控告,包括完全不去檢控案件。」
許智峯正考慮提司法覆核,推翻律政司介入的決定。檢控守則列明,律政司決定是否介入私人檢控會考慮維護社會公義、案件有否公平審訊等,有大律師評估司法覆核成功的機會不大。
大律師黃宇逸:「除非你能證明律政司是偏離守則的規定或偏離守則的政策,或證明作決定時是不公平、有偏頗的地方,過往香港未試過有成功的案例就這方面的司法覆核。」
1996年至2013年間共有51宗私人檢控獲批,律政司介入並中止的案件只有兩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