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歌手黃耀明及立法會前議員區諾軒涉嫌選舉舞弊案,二人皆獲准以2千元自簽守行為18個月。黃耀明離開法庭時清唱一曲《問我》回應提問。
黃耀明聽取裁決後離開法庭以一首歌回應提問。
黃耀明:「我不是在娛樂大家,無論我有百般對,或者千般錯,全心去承受結果,面對世界一切,哪怕會如何,全心保存真的我,香港人繼續唱下去,香港人繼續撐下去。」
他多名好友歌手何韻詩、葉德嫻及創作人周耀輝亦有到場旁聽。
黃耀明代表律師在庭上指他是被邀請演唱,沒有收取報酬,控方考慮到黃耀明的背景及他只演唱了兩首歌,獲准以2000元簽保守行為18個月,不留案底。
而另一名被告區諾軒因另一宗案件正被還柙,由囚車押送到法院,他同樣獲准以2000元簽保守行為18個月,代表律師在庭上指明白事件影響公眾觀感,但案發時間短暫,控方亦指沒有證據顯示區諾軒曾提供報酬,決定不提證供起訴。
控罪指,2018年 立法會香港島補選候選人區諾軒在中環舉辦集會,黃耀明上台演唱兩首歌,又呼籲投票予區諾軒,涉在向他人提供歌唱表演,誘使投票予候選人,二人被控違反選舉舞弊條例。
區諾軒聽取裁決後須繼續還柙,旁聽席上有人叫他加油,區諾軒回應「多謝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