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廉政公署落案起訴2018年立法會香港島補選候選人區諾軒及歌手黃耀明,涉嫌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向他人提供娛樂誘使投票予候選人。
控罪指區諾軒為2018年立法會香港島補選的候選人之一,同年3月3日傍晚,在中環愛丁堡廣場舉辦一個兩小時的集會,其間歌手黃耀明在台上演唱了兩首歌,表演尾聲,他呼籲出席集會的人士於補選中投票予區諾軒。
廉署指,調查發現區諾軒的社交平台專頁於集會翌日分享了一段集會短片,當中包括黃耀明的表演及他向出席集會人士作出的呼籲,區諾軒把有關短片及該則宣布黃耀明會在集會上表演的貼文,申報為選舉廣告,二人涉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向他人提供娛樂誘使投票予候選人,將於星期四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