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美國正式要求加拿大引渡孟晚舟,使到這股政治風暴再起波瀾。
加拿大駐華大使麥家廉因為這番言論而被辭退。根據過往經驗,加拿大對於引渡要求基本上有求必應,早有人形容引渡法是加拿大司法制度的一大問題。
麥家廉提出過三個孟晚舟能成功抗辯的要點,他的言論基本上勾勒了加拿大法院考慮是否引渡的原則,包括是否涉及政治檢控,如果是,就可以豁免引渡。
而孟晚舟被指違反美國制裁與伊朗進行交易,這項控罪是否符合雙重犯罪原則。即是說是否同時在加拿大都構成犯罪呢?如果不是就不能引渡,有律師認為這點將成為引渡審訊的關鍵。
不過,若果純粹以數據推測,孟晚舟被引渡的機會相當高。
加拿大司法部的數據顯示,過去10年加拿大應引渡要求拘捕了755人,當中九成最終被送到提出引渡的國家。
有豐富引渡官司經驗的加拿大律師博廷認為,如此高的引渡比率是基於引渡聆訊的門檻比一般刑事聆訊低,控方只要交出疑犯有罪的證據,不論證據強弱,法院基本上都會受理,甚至不需要理會證明到疑犯清白的證據。
近年最具爭議的引渡個案是2014年的迪亞夫案,迪亞夫是黎巴嫩出生的加拿大大學教授。法國指控他是1980年巴黎猶太教堂爆炸案的疑兇,要求加拿大引渡他去法國受審。當時法國提出的字迹證據錯漏百出,證明迪亞夫無罪的有力證據甚至從未在引渡聆訊中出現。
迪亞夫被送往法國拘留三年從未被起訴,最終因證據不足獲釋,但已令他錯過見證孩子成長的時光。
事件凸顯了加拿大引渡聆訊有如橡皮圖章,完全不衡量證據輕重,引發加拿大國內要求改革引渡法的聲音更高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