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題目:公私營合作發展農地能否解決房屋問題?
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建議公私營合作發展新界農地,由政府興建基建,發展商起樓後,提供一定數量資助房屋,究竟這個方案是否可行?
土地監察主席李永達認爲,公私營合作發展房屋的前提必定要以公衆利益爲先。他説,地產商每年都向政府申請將農地的土地用途變爲建屋,但大多不獲批准。故此,公私營合作變相幫助地產商更改土地用途,讓他們獲得更多利益。
李永達又說,有市民擔心合作計劃會出現利益輸送,故政府需將公衆利益最大化,避免計劃變爲地產商牟利的方法,以釋除公衆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