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早前就懲教署規定男囚犯須要剪髮提出司法覆核獲判勝訴,懲教署提出上訴,表示是基於保安及紀律,要男囚犯剪髮,並非歧視。
梁國雄及他的支持者到庭旁聽,他表示,懲教署規定男囚犯剪髮是性別歧視,又指懲教署計劃規定女囚犯亦要剪髮,是誤解他提出司法覆核的原意。
代表懲教署的資深大律師黃繼明表示,署方是基於保安及紀律的理由,規定男囚犯需要剪短頭髮,包括男囚犯有機會在長髮下收藏武器,打架時以頭髮作武器,或構成自殺的可能。
上訴庭法官問到有這種看法是否性別定型或是歧視,黃繼明解釋,是根據數據反映出男囚犯打架或發生暴力事件的次數較女囚犯多。黃繼明又指,有關規定並非只針對一名犯人,而是保障了其他囚犯的安全,反問一旦有事故發生,是否又會怪責懲教署。
代表梁國雄的資深大律師潘熙表示,懲教署認為男囚犯留長髮會帶來保安、紀律、自殺等問題是一系列假設,不論這些假設背後有多少數據或經驗都是一種標籤,違反歧視條例,又指若政府認為男囚犯必須要剪短髮,可考慮修例。上訴庭首席法官張舉能回應指,修例程序冗長,政府不會選擇這個方法。
高等法院早前判定懲教署的監獄規則有性別歧視及牴觸《基本法》,判梁國雄勝訴,懲教署需要考慮補救措施,有關命令原訂於去年六月執行,但懲教署上訴而延至2018年3月,或在上訴庭判決之後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