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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提琴導師代家長買小提琴收佣金 終院撤毋須答辯裁決

小提琴導師代家長買小提琴收佣金 終院撤毋須答辯裁決

【Now新聞台】一名小提琴導師安排學生的家長到樂器公司購買小提琴並收取公司佣金,被控以代理人身分收受利益,原審裁定她毋須答辯、無罪釋放,律政司上訴至終審法院得直。

答辯人趙鶯,案發時推薦學生的家長,以折扣價購買涉案小提琴,但她沒有告知家長,她會從中獲得佣金

在原審時,裁判官裁定答辯人並不是該名家長的代理人,裁定她毋須答辯,律政司上訴至高等法院被駁回,再上訴至終審法院。

終院法官認為,答辯人在家長購買小提琴時代家長辦事,屬於家長的代理人,但她卻收受秘密佣金,令她陷入利益衝突的境況,破壞了作為家長的代理人時,須持有的誠信操守,一致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撤銷毋須答辯的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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