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高等法院早前裁定緊急法及禁蒙面法違憲,並頒令禁蒙面法無效,上訴庭拒絕政府暫緩令申請。而有關違憲的上訴排期明年一月審理。
高等法院原訟庭上月裁定政府引用緊急法部分違憲,制訂的禁蒙面法亦違憲,並頒令禁蒙面法無效,但短暫暫緩執行命令,讓政府向上訴庭尋求指示。
而上訴庭頒下判詞,拒絕政府暫緩令申請,換言之禁蒙面法即日失效。
兩名法官高院署理首席法官潘兆初及上訴庭副庭長林文瀚,在判詞指,同意香港目前秩序仍受嚴重威脅,最令人震驚的是終院及高院遭縱火,面臨特殊情況。
但有關違憲的上訴聆訊一個月後便進行,政府一方未能提出理據,顯示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有意短時間內,再引用緊急法訂立其他法例。政府要求暫緩執行違憲裁決,只為了維持特首法律上的選項,法庭不認同批出暫緩令,能令政府更有效及迅速地處理香港當前的局勢。
至於禁蒙面法,政府亦沒有理據指檢控一方需要應用,警方亦已表明暫不執行,指在上訴前有關做法明智。上訴庭指,政府未能提出充分理據申請暫緩令。
而上訴庭亦強調,違憲裁決有合理可爭辯之處,已經受理政府上訴申請,即使目前拒絕批出暫緩令,與日後審理上訴亦無關,違憲裁決在上訴有裁決前,仍有不確定性。若果政府上訴得直,因禁蒙面法被捕的人仍要面對潛在違法風險。
至於有關緊急法及禁蒙面法違憲裁決,上訴庭已排期明年1月9日及10日,預留兩日正式審理上訴。
警方指,自上月原訟庭裁定禁蒙面法違憲後,沒有再以涉嫌違反禁蒙面法拘捕任何人,警員亦沒有執行相關法例賦予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