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u】「亞視一姐」阿儀薛影儀,今日現身高等法院,就3月22日於屯門法院被判罪成需即時入獄14日嘅普通襲擊進行上訴。法官表示批准上訴,結果維持14日監禁,但緩刑18個月,即係如果期間冇再犯事就唔使入獄,你睇阿儀同經理人Connie行出法院個表情,就知鬆晒!事發於舊年,阿儀喺元朗寓所嘅屋苑範圍入面,俾一名女街坊追住佢3分幾鐘拍片,指控佢冇戴口罩,其間阿儀對街坊起飛腳,最後街坊報警。
亞視就呢單案為阿儀上訴至高等法院,今日法官喺庭上睇完阿儀事發時嘅片後,認為拍片者反應過擊,「如果影人目的係搜集證據,唔使追人九條街,大可即刻報警。我知冇戴口罩係冇公德心,但拍片者除咗不只一次講粗口,話人身形肥,係侮辱,仲要追人三分鐘,佢做咗咩天大惡事?將心比己你會唔會都好嬲?」而當控方律師形容拍片者為「受害人」時,法官重申:「邊個係受害人?相信辯方律師應該都有另一個角度。」控方律師喺結案陳詞時,亦針對阿儀「曾有案底」呢個理據,但法官卻說:「10年前做錯過,但之後冇再犯事係咪應該俾返credit佢?因為有一個案底係咪加刑因素?唔係加刑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