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擲杯案 黃毓民要求傳召四名新證人

擲杯案 黃毓民要求傳召四名新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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擲杯案 黃毓民要求傳召四名新證人

【now新聞台】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前年在行政長官答問大會擲玻璃杯被控普通襲擊,行政長官梁振英出庭作供。黃毓民在庭上提出再申請傳召更多官員作辯方證人。

大批熱血公民成員到場聲援,警方架起鐵馬分隔。

開庭前約十五分鐘,梁振英抵達東區裁判法院,他是控方第一證人,是本港司法史上首位在任期間擔任證人的行政長官。

黃毓民並沒有律師代表,他否認控罪,並表示議會抗爭無罪。他又反對控方傳召梁振英,指梁振英過去言行,令人覺得他說謊、沒有誠信和人格有問題,並非恰當證人,又引述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所講行政長官地位凌駕三權之上的「超然論」。不過,裁判官認為梁振英可以作供,而其可信性是由法院決定。

黃毓民又向法庭申請傳召四個新證人,包括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律政司司長袁國強、立法會議員張華峰及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並指陳維安身為立法會秘書長,供詞對他非常重要,最終法庭只批准傳召陳維安。

黃毓民又要求盤問證人,並要求控方提供所有不被採用的資料,包括警員記事冊。不過,律政司一方反對,指已經將證人名單上警員記事簿交予辯方。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早上到庭,應辯方要求作證。

黃毓民前年七月在行政長官答問大會期間,涉嫌向梁振英方向擲水杯,被控普通襲擊。控方預計傳召28個證人,審訊預計要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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