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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書苗賄劉志軍 起訴書指犯罪情節特重

丁書苗賄劉志軍 起訴書指犯罪情節特重

山西女商人丁書苗涉嫌行賄前鐵道部部長劉志軍的一案,早上在北京開審。起訴書指她不正當謀取利益,擾亂市場秩序,情節特別嚴重。她的代表律師指,服從國家的審判。

丁書苗身穿粉紅色運動裝出庭。由於她頭部曾做手術,法庭特別批准她戴帽。

控方在庭上宣讀起訴書,當中行賄罪指丁書苗為了協助前鐵道部長劉志軍疏通關係,先後兩次給予劉志軍4900萬人民幣。

她亦涉嫌先後38次行賄扶貧辦主任范增玉,要他安排自己在表彰會上發言,並刊登自己的慈善事跡,合共4000萬人民幣。

而非法經營罪則指,她涉嫌在07至2010年期間,透過劉志軍等人干預招標,先後替23間公司,投得50多項鐵路工程,非法經營1800億人民幣,並從中獲利20億。

控方指,丁書苗謀取不正當利益,給國家人員財物,情節特別嚴重,從事非法經營,擾亂市場秩序,情節特別嚴重。

丁書苗的辯護律師在開庭前表示,會服從國家的審判。

開庭不足兩小時,丁書苗稱身體不適,醫護向她提供止痛藥,法庭鑑於其身體狀況,宣布休庭,下午再審。

而涉案的前鐵道部部長劉志軍七月已被判受賄罪成,判處死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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