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書苗行賄非法經營罪成囚廿年 丁書苗行賄非法經營罪成囚廿年 2014年12月16日 13:36 【now新聞台】被控向前鐵道部部長劉志軍行賄的山西女商人丁書苗,罪成判囚20年。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後,認為檢察機關指控丁書苗行賄、非法經營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丁書苗罪名成立,判有期徒刑20年、罰款25億元人民幣、沒收個人財產2千萬元。 案件去年開審,控方指原名丁羽心的丁書苗涉嫌不正當謀取利益、擾亂市場秩序,情節特別嚴重。丁書苗在庭上承認,向劉志軍行賄及非法經營。控方指她以花錢辦事的方式,給予劉志軍4900萬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