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女商人丁書苗涉嫌行賄前鐵道部部長劉志軍的一案,在北京開審。起訴書指她不正當謀取利益,擾亂市場秩序,情節特別嚴重。丁書苗承認向劉志軍行賄及非法經營,希望獲得輕判,法官擇日宣判。
丁書苗身穿粉紅色運動裝出庭,丁書苗庭中承認行賄罪,控方指丁書苗以「花錢辦事」的方式,給劉志軍4900萬人民幣。丁書苗表示,為劉志軍辦事是為了感謝他。
在庭中,丁書苗亦承認非法經營罪。控罪指,她涉嫌在2007至2010年期間,透過前鐵道部長劉志軍等人干預招標,先後替23間公司投得57項鐵路工程,非法經營超過1850億人民幣,並從中獲利20億。
控方又指,她涉嫌先後38次行賄扶貧辦主任范增玉,要他安排自己在表彰會上發言,並刊登自己的慈善事跡,合共4000萬人民幣。但丁書苗辯稱,每一次都是范增玉主動找她要錢。
控方表示,丁書苗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人員財物,從事非法經營,擾亂市場秩序,情節特別嚴重。
而丁書苗在最後的陳述中,感謝司法機關的公正調查,希望法庭考慮她身體情況,對她輕判。
審訊中丁書苗一度表示身體不適,醫護向她提供止痛藥,法庭鑑於她身體狀況,曾經宣布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