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唐英年的大宅僭建案,三名負責工程師和建築師被控失實陳述,裁判官判三人無罪。
三名被告聽審後離開法庭。負責唐英年約道大宅結構工程師黃柏林,滿意裁決;承建商顯利工程有限公司的代表亦表示在預期之內;建築師何仲怡則沒有回應提問。
總裁判官李慶年宣讀判詞時表示,不接受控方專家和兩名控方專家證人的證供,控方證人、曾負責唐宅工程的結構工程師鄧偉就雖然誠實,但不是可靠證人,認為他只想站在道德高地,
裁判官認為,辯方的專家證人合邏輯和全面,包括發現唐宅04年和06年的圖則出現了大變化,僭建後的唐宅地庫,樑柱亦明顯與圖則有出入,加上屋宇署發出入伙紙前,曾經在沒預先通知巡查,也沒發現不尋常,認同沒有證據顯示大宅是在屋宇署發出入伙紙前已經僭建,判三名被告涉嫌未經批准興建地庫及向當局作失實陳述,罪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