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的大宅僭建案,三名負責工程的工程師和建築師涉嫌未經批准興建地庫,以及作出失實陳述,案件今日裁決。
負責唐英年約道大宅工程的建築師何仲怡、結構工程師黃柏林,以及承建商顯利工程有限公司到法院聽取判決。
裁判官宣讀判詞時指出,控方證人、曾負責唐宅工程的結構工程師鄧偉就雖然誠實,但不是可靠證人,認為他只想站在道德高地,但如果要指證被告涉嫌違規的地庫和天窗是在當局發出入伙紙前已僭建,就需要更多證據。
三名被告被控在九龍塘約道7號展開違例工程,在呈交表格內作失實陳述。裁判官的判詞長達82頁,目前仍在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