僭建案另外三名被告,均否認全部控罪,聆訊開審。他們被控合謀協助僭建地庫,並向當局作失實陳述。控方為案件製造了3個模型,並會傳召11名證人及3名專家作供。
負責唐英年約道7號的建築師何仲怡、結構工程師黃栢林,以及承建商顯利工程的代表都有出庭應訊。他們除被控一項僭建罪,還被控向建築事務監督作出失實陳述,他們早前否認全部控罪。
控方指出,挖深了的地庫曾經回填,之後先再挖空進行工程。3名被告明知要預先申報而沒有做,認為他們合謀協助僭建。
控方在庭上展示了3個唐宅的模式,解釋僭建情況,指出屋宇署人員在去年4月到大宅巡查時,發現泳池底的兩個天窗,以及一幅用來遮蔽僭建地庫的假牆,皆沒有向署方申報過。
當日被派巡查唐宅的屋宇署測量師馬豪偉表示,清楚看到庫結構完整,有16支樁柱支撐,相信是當年挖空地庫時,以灌漿方式興建。
案件星期四繼續,預計審理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