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有新來港的單親家庭表示,終審法院的裁決有助應付困難的生活。但社福學者擔心,裁決對社福政策或有長遠影響。法律學者則認為,裁決是考慮基本生活權利,不會引伸至其他福利。
馮女士與兩名子女住在百多呎的劏房,早年喪夫後,她數年來透過持雙程證來港照顧子女,上月終於取得單程證在港定居。她表示會考慮申請綜援,減輕負擔。
政府在2004年收緊綜援申請資格後,05年亦對公屋申請資格進行修改,規定過半數住戶需居港滿七年,才接受申請。有學者擔心裁決對長遠社福政策有大影響。
法律學者張達明指,終審法院罕有地就社會政策作出裁決,是要確保市民享有平等的基本權利。而立法會議員張超雄表示,過去申領綜援人數的增減,主要是受經濟表現影響,相信裁決不會導致綜援申領人數激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