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時事全方位:取消申領綜援七年限制(三)】理大社會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鍾劍華認為,難以透過立法去凌駕終審法院裁決,政府應全面評估裁決對社會福利的影響,相信對公屋的衝擊會較大。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蔡耀昌指,將綜援的居港年期限制與其他福利看齊並不合理,因公屋供應有限制,而終院判詞亦指其他福利會有其他考慮,不擔心會擴展到其他福利上。
他又指,終院只是裁定2004年後,申請綜援的居港年期由一年改為七年的規定違憲,即是新移民必須居港一年才可申領公屋。
自由黨青年團主席李梓敬指,正是公屋供應有限,假如新移民沒有居港年期限制,會加長永久性居民的輪候時間,是十分嚴重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