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撤銷廉政公署向法院申請,要求商台交出前政協委員劉夢熊的訪問資料。至於要求陽光時務周刊交出資料的申請,就押後至下月七日再處理。商台表示,會一直捍衛新聞自由。
刑事檢控專員薛偉成代表廉政公署出席聆訊。法官區慶祥在庭上要求廉署解釋,為何商台及陽光時務周刊公開的訪問內容及錄音並不足夠,需要傳媒交出新聞原材料。
薛偉成強調,非常尊重新聞自由,但單靠報道引述受訪者的說法,不能作為刑事檢控的證據。廉署需證明報道準確反映受訪者的說法,這是申請交出令的唯一目的。
法官多次問控方,索取材料和案件如何相關?對調查是否有重大價值?薛偉成重申,相關刑事案件高度敏感,不宜在公開聆訊披露太多詳情。
商台代表律師指,日前已向法庭交出誓章,表明網上版本的內容已是訪問的全部內容。廉署同意取消申請,法官亦宣布撤銷廉署的傳票。
陽光時務的代表律師表示,廉署無清楚交代索取資料的用途,形容是「打盲拳」。廉署同意向周刊披露部分申請令的誓章內容,但周刊需確保資料保密,及不會用作其他用途。
廉署早前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第84條,向法院申請要求商台交出今年1月24及25日,前政協委員劉夢熊的電話訪問錄音,同時要求陽光時務交出1月24日刊登劉夢熊訪問的相關筆記、錄影或錄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