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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台考慮新聞操守及慣例無配合廉署要求

商台考慮新聞操守及慣例無配合廉署要求

廉政公署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命令,要求陽光時務周刊及商業電台,交出年初訪問劉夢熊的資料,包括未經剪輯的錄音及筆記。兩間傳媒機構都表示,已交由律師處理。

兩名廉署人員下午到商台,逗留了大約五分鐘。  

商台說,他們只是放下傳票,沒有帶走任何東西,事件交律師處理。

廉署入稟,要求商台交出今年1月24日及25日,《在晴朗的一天出發》電話訪問劉夢熊的原裝及未經剪接訪問內容。

劉夢熊其中一日的訪問提到,梁振英在選舉期間曾向他作出的承諾。劉夢熊在節目又說,梁振英後來沒有委任他進入行會,又再承諾推荐他做政協常委,不過都沒有兌現,形容他過橋抽板。

商台指廉署五月已要求他們交出訪問資料,考慮到新聞操守及慣例,未有配合。

陽光時務周刊今年一月廿四日的劉夢熊專訪,率先爆出多項劉夢熊對梁振英的指控,質疑梁振英多番說謊。

廉署的入稟狀,亦要求陽光時務周刊,交出這次專訪的資料,包括訪問的筆記、錄音或錄影等。

《陽光時務周刊》指,廉署人員下午將傳票送到辦事處,事件會由律師處理。

廉署指,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不評論事件。

據了解,廉署係根據律政司的法律意見,認為這是最佳的取證程序。

司法機構表示,已經排期本月廿七日處理案件。根據入稟狀,兩間傳媒機構要在十四日內回覆,若不同意交出資料,就會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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