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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討論鼓勵生育措施,有議員認為政府應細分適育年齡再作調查,以了解不同婦女的需要。
立法會議員林琳:「其實我有個想法,如果我們說適育年齡人士以25至45去劃分,其實是兩個組別的人,25至35和35至45這兩個組別的人,她們的生育意向或者困難的地方,其實是非常不同。我覺得我們可以就著這兩個組別的人生育意向或者心態,或看到的難處,其實是需要做相關的調查。」
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林琳議員現在都是生育方面的一個專家來。」
林琳:「我生了一件。」
卓永興:「是立法會生育擔當。我覺得你的意見是好,是不是我們都要深入了解她們的需求到底是甚麼、面對的困難點又在哪,而變相政府和企業又有甚麼可以做多點呢?我們會細心去考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