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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涉案狗主的鄰居稱,狗主經常不在家,沒有理會狗隻,牠們的居住環境惡劣。有議員認為不少狗主都不清楚法律要求他們需要承擔的責任,建議強制主人養寵物前要先上課。
咬死兩隻小狗的大狗「拉里」跟主人住在元朗東成里的寮屋,本台嘗試上門找狗主,但無人應門。
「拉里」今年五歲,先後換過四名主人,有不願出鏡的鄰居稱,狗主不常在家。
狗主鄰居:「他簡直是不理會(狗隻),人家都有大狗,哪有這樣的,把狗留在這非常骯髒,狗毛跟狗糞積得很厚,看來像地墊。」
記者:「狗的居住環境是否很差?」
狗主鄰居:「很差,都不知有否東西吃,看到狗這樣很可憐。」
有立法會議員認為,法例清晰列明狗主責任,包括要時刻妥善管束狗隻,避免牠們襲擊同類或人,但不少狗主未必清楚了解,建議當局加強宣傳教育,以及研究增加飼養條件,例如強制市民養寵物前要上課。
立法會議員(選舉委員會)何俊賢:「不可以說我會堅持一定要上很冗長、甚至要考試的堂。但我認為是否需要提高領養者責任的認知,最低限度是否購買或領養時填一張(紙),確認檔主已告訴你,是需要知道狂犬病條例,相關法例罰則多少,其實是否(強制他)看一看,他的腦都會有印象呢?不敢講需要做到一步到位,但現在的基礎是否不夠?是否在社會共識下,可以多走小小的一步呢?」
何俊賢認為,狗主不應高估自己有效控制狗隻的能力,不論是大狗還是小狗,帶牠們外出時都應先綁好狗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