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們並不支援你正使用的瀏覽器。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廣告
【Now新聞台】有動物關注團體指,涉事大狗平時性格不兇殘,案發時趁主人上班偷走犯案。有議員認為不少狗主都不清楚法律要求他們需要承擔的責任,建議強制主人養寵物前要先上課。
咬死兩隻小狗的大狗拉里今年五歲,先後換過四位主人,出事前住在元朗的寮屋,有與狗主聯繫的動物關注團體指,這隻狗有數次出走記錄,但性格不兇殘,平時與主人、另一隻小狗相處融洽,今次是趁主人上班偷走,犯下大錯。
毛守救援負責人Kent:「當然我不希望拉里(大狗)因為這樣就要被人道毀滅,我們不覺得要『一命換一命』,不是這樣做,而主人當然有責任。人需要給予機會,動物都需要給予機會,如果找一個訓練員教好牠,整件事可能會有改變。」
有立法會議員認為,目前法例清晰列明狗主的責任,包括要時刻妥善管束犬隻,避免牠們襲擊同類或人,但不少狗主未必清楚了解,建議當局加強宣傳教育及研究增加飼養條件,例如強制市民在養寵物前要先上課。
立法會議員(選舉委員會)何俊賢:「不可以說我會堅持一定要上很冗長、甚至要考試的堂,但我認為是否需要提高領養者責任的認知,最低限度是否購買或領養的時候,填一張(紙)確認檔主已告訴你,是需要知道狂犬病條例、相關法例的罰則、罰則是多少,其實是否(強制他)看一看,他的腦都會有印象呢。不敢講需要做到一步到位,但現在的基礎是否不夠,是否在社會共識下可以多走小小的一步呢?」
何俊賢認為,任何狗主都不應高估自己有效控制狗隻的能力,不論是大狗還是小狗,主人帶牠們外出時,都應該先綁好狗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