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們並不支援你正使用的瀏覽器。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廣告
【Now新聞台】元朗一隻大狗先後咬死兩隻狗,漁護署控告52歲男子沒有妥善管控大型狗隻,明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涉事犬隻是大型混種狗,重約60公斤,上月10日曾在同一商場咬傷另一隻狗,被漁護署扣留觀察後,由主人領回。當時署方已警告狗主,在公眾地方必須使用不長於2米的狗繩牽引狗隻。
漁護署助理署長(檢驗及檢疫)葉彥:「七月十日的案件,我們仍在調查。如果一般狗隻牽涉到咬人或咬狗,我們的觀察主要是狂犬病(風險),當時已接受了這方面觀察。當時牠咬其他狗隻的情況,以我們所知是較為輕微,未去到已知危險狗隻的範疇。」
署方透露兩次事發時,狗主均不在場,至於是否屬於放養,現階段不便透露。
漁護署指正就案件搜證,包括錄取口供及索取醫學報告,並會了解涉事狗主意向,如打算接回,該狗隻或會界定為已知危險狗隻,外出必須戴口罩,若選擇棄養,有機會人道處理。
葉彥:「現時在我們的動物管理中心接受觀察。始終狗隻現在有主人,屬於主人的。我們在觀察期間,會跟主人商討。如果主人最後決定交給政府的話,我們會決定適當的處理,有需要的話包括人道處理。」
有獸醫指,涉事大狗有狩獵天性,領地意識較強,追捕體型較細的動物是自然反應,亦有機會是肚餓。他強調狗主有責任牽引好狗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