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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CHANEL四名前貨倉員工涉串謀偷竊700多件待銷毀的銀包及手袋,市值約1900萬元,被判監4年至7年。
被告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聽取判刑。
案情指,CHANEL香港分公司2017年案發時,租用青衣貨倉,因商業決策,每半年將1萬至2萬件儲存於貨倉內的過季貨品銷毀。
時任貨倉部主管首被告吳耀倫,與事發時已離職倉務員的張家偉及另外兩名倉務員,串謀盜竊準備銷毀的過季貨品,包括123個銀包及601個手袋,市值約1900萬元。
陪審團日前一致裁定吳耀倫和張家偉串謀盜竊罪成。
就量刑考慮,辯方指出貨品市值約1900萬元僅為參考銀碼,實際上該批貨物是待銷毀,對公司而言沒有價值,若再轉售出市場,價格也或低於市價。
控方則指,即使轉售價格或低於市價,也理應不會低於生產成本價格,而且除了貨物價值,亦要針對串謀盜竊行為本身違反誠信、破壞公司銷售策略及商譽。
法官游德康最終以約800萬元生產成本價格來量刑,考慮到首被告吳耀倫職位最高,是唯一有載貨升降機密碼,獲公司較高信任,相信是案中策劃主腦,以7年9個月為量刑起點。
而涉案貨品即時歸還公司,事後亦全數被銷毀,CHANEL沒有任何經濟損失,加上案件延誤至今近10年,扣減刑期後,判首被告吳耀倫監禁7年,次被告張家偉則判囚5年3個月。
至於案中另外兩名時任倉務員,審訊前已承認串謀盜竊,各被判監禁4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