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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一名電腦技術員2022年被警方在黃大仙東頭邨住所搜出化學物品,他承認串謀導致爆炸等罪,判囚14年。法官批評被告計劃邪惡,與恐襲無異。
被告張黎明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他承認串謀導致爆炸、企圖製造爆炸品和管有爆炸品共四項控罪,至於他原本被控國安法下的串謀恐怖活動罪,則獲控方存檔法庭。
案情指,警方在網上巡邏發現被告的Telegram帳戶,2022年5月到被告位於東頭邨的住所拘捕他,發現單位有超過20公斤可製造爆炸品的化學物質,亦有寫有光時口號的海報等。
警方亦在被告租用的新蒲崗工廈倉庫發現更多化學品,被告亦曾在Telegram分享製造爆炸品的化學方程式,以及與他人談及用炸彈或化學武器攻擊警總、港鐵站等地方。
被告在與警方的錄影會面自稱政治中立,是在假扮勇武示威者,打算獲取示威者的資金後逃走。辯方求情指,被告是空談和無付諸行動,提議以8至10年為量刑起點。
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指,本案串謀不是說笑,而是非常認真,被告意圖布置爆炸品在社會造成最大混亂,如果不是為推翻港府,亦是為了破壞本港政治秩序穩定,又指港鐵站的無辜平民亦可能遭受嚴重威脅,形容串謀計劃邪惡,與恐襲無異。
法官指,被告與他人有詳細討論,亦就製造爆炸品的程序進行深入的資料搜集,顯示他認真想實行串謀計劃,就被告所有控罪共判監14年。
案件原定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不設陪審團,被告選擇認罪後改由一名法官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