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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申訴專員日前調查發現漁護署打擊虐待動物欠成效,有職員被拒絕入屋調查後就停止跟進等。漁護署指,被拒入屋個案只屬少數,又指部分個案在新冠疫情期間發生,入屋有一定困難。
近年市民越來越關注動物權益,漁護署收到虐待動物舉報數字有所增加,每年約有數百宗。
申訴專員公署日前公布調查發現漁護署打擊虐待動物欠成效,包括有職員被拒絕入屋調查後就停止跟進等。漁護署指被拒入屋只屬少數。
漁護署助理署長(檢驗及檢疫)葉彥:「每一宗舉報同事都會去看,如果一次找不到戶主及動物,同事在人手可行的情況下,會在不同時間去多幾次,即使第一時間未找到戶主也好,同事亦會想辦法相關的人,例如鄰居、管理處及保安員等人士查詢,或相關政府部門有相關資料。(被拒入屋調查)不是大比數情況,很多情況我們都可以處理,當中要留意提出某些個案是新冠疫情期間,當時入屋有一定困難。」
公署亦提出45項建議,包括修例加強人員執法權力。漁護署指已接納所有建議,並爭取於今年內提出修例。
有立法會議員在本台節目《時事全方位》認為,政府正計劃推行部門首長責任制,認為該部門的首長應更積極解決問題。
立法會議員(選舉委員會)林琳:「部門首長需要有責任承擔部門執行各方面長期做事方式,不是單一事件,他是否有背負起是否有自我優化,坊間期望已經去到這裡,似乎內部守則未達到或向前走數步,展示自身意願希望改善;監管方面上是否有做足。部門首長壓力會非常大,應該即刻看看如何去做。」
至於公署調查亦發現漁護署沒有為一般個案制訂工作指引,可能導致調查及執法準則不一。林琳則認為署方應該加強培訓,以及制定相關指引處理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