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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處理潛逃者資金 郭鳳儀父罪成囚8月

涉處理潛逃者資金 郭鳳儀父罪成囚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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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處理潛逃者資金 郭鳳儀父罪成囚8月

【Now新聞台】遭國安處通緝的郭鳳儀,其父郭賢生處理為她買的保單,企圖處理潛逃者資產罪成,判囚八個月。

69歲的被告郭賢生由囚車押送到西九龍裁判法院。辯方呈上3封求情信,分別由被告及兩名兒子撰寫,信中提及被告的身體狀況及無犯事紀錄。辯方指案件性質類似洗黑錢,法庭不應為了向潛逃者施壓而向被告施加額外刑罰。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回應指,很難接受辯方的說法,認為被告企圖處理潛逃者的資產,其中一個結果就是令到潛逃者不需回港受審。裁判官以監禁9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年紀大及無前科,減刑一個月,最終判囚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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