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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政府計劃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包括就法團的授權票數量設上限。有立法會議員建議政府就不同房屋類型設不同的門檻。亦有物管界表示,法例無訂明核實授權票方法,希望政府制定清晰指引。
香港房屋經理學會會長游錦輝:「在法例或者指引沒有指出如何核實(授權)票,主要是法團或管理公司幫助核實,如何核實?我們核對名字或核對簽名或打電話去問,大家沒有標準,可能有屋苑逐個電話致電,有些屋苑核對名字就可以,我覺得需要一套指引,不一定是法例去清楚界定。」
立法會議員(九龍東)鄧家彪:「如果其他大型例如居屋或者租者置其屋,宏福苑就是居屋,根本極大多數是自住,因為房屋政策不容許作為出租業主這些居屋。既然業主居住在此,為何不提高門檻避免日後爭執?政府需要考慮不同房屋類型有不同的門檻,適應每種居住狀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