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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政府計劃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就業主立案法團的會議引入親自投票門檻分級制,並就「授權票」數量設限。對於有意見提出取消授權票,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稱,實際上較難做到,強調會就授權票做好監管。
麥美娟:「取消授權票都有考慮,因為的確不同樓宇有不同業主,可能已經移居海外,他們可能年紀大,我是否可授權兒子幫我聽?之後我們都希望在授權票增加多點要求,不只是簽個名寫甚麼戶這樣,是要說明,你有否看過會議議程?有,就打個剔。是否知悉會議要做甚麼表決?有,才打個剔。你是否真的是單位的業主有權授權他人?你的身份證明文件是甚麼?才打個剔,然後才簽名,亦說明如果亂填的話屬刑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