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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2012年南丫海難造成39名遇難者非法被殺,死因裁判官繼續宣讀裁決,提到認為要求海事處定期檢查時,核對船隻有否按圖則和原定設計建造是不切實際。
梁淑玲和趙炳全等死者家屬到西九龍裁判法院聽取裁決。死因裁判官周慧珠裁定39名遇難者屬非法被殺後,繼續宣讀餘下裁決。
引述家屬方稱,海事處1997年至2012年期間,多次對南丫四號年檢時都無發現少裝一道水密門,與圖則結構不一樣,家屬方認為這是系統性失效,但裁判官指,海事處定期檢查目的是檢查船隻有否未經授權變動,並非核對船隻是否按原本圖則設計建造;又指要求海事處人員定期檢查時這樣做,和修正結構問題是不現實和不切實際,並會影響他們執行原定工作。
裁判官指,南丫四號是按「一艙進水不沉」標準而建,但撞船導致南丫四號兩艙受損,即使有裝多道水密門,船亦不能倖存。
至於南丫四號破艙穩定性計算多年來出錯的議題,家屬方質疑負責計算的財利船廠前船舶繪圖員張福初將責任推卸給時任工程經理兼西班牙工程師。裁判官引述張福初在獨立調查委員會的證供,指他計算後會交給西班牙工程師和海事處檢查,認為張福初是覺得自己已完成職責,而非在卸責,問題在於案發時,財利船廠內並無清晰界定責任範圍。
研訊另一個議題是南丫四號艙口其中一塊圍板高度只有190毫米,低於標準的300毫米,而外側圍板則達標。裁判官認為相關高度無違規,而圍板作用是防止船隻因天氣原因入水,無法防止撞船後船體受損導致的水淹,裁定圍板高度不是導致沉船與大量傷亡原因。
裁判官建議海事處設立申報系統,在定期驗船前索取資料,以確認船隻有否改裝,並建議造船廠設立中央檔案系統,備存船隻圖則等資料。
裁判官總結指,明白裁決不能抹去遇難者家屬的傷痛,但希望研訊結果可顯示各持份者有汲取教訓,並提醒社會保持海上安全。
事發在2012年國慶日,超過120名港燈員工及家屬乘坐南丫四號出海,被港九小輪海泰號撞擊後沉沒,造成39人罹難,死因庭延至去年5月召開首次研訊。
有不滿裁決的家屬,裁判官未讀完判詞已中途離庭,有家屬激動落淚,要入證人室冷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