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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一名女同性戀者為其同性伴侶提供卵子產子,但不獲認可為法定母親。她就此申請司法覆核,高等法院裁定政府做法違憲。
申請人R與同性伴侶B在南非結婚,兩人於2020年進行互惠人工受孕,R先提供卵子,再與一名匿名捐精者的精子結合,受精後將胚胎移送到B子宮孕育。B其後生出男嬰K,但K的出世紙上母親一欄只列出B,沒有包括R,父親一欄沒有具名。高院前年裁定R是「普通法下的母親」,但政府不承認R是法定母親。
現時法例規定「普通法父母」可享有與子女共同生活為子女財產和教育作決策等權利,但這些權利並非如法定父母般不可剝奪,「普通法父母」亦不能在出生紙上登記是父母,監護權亦有可能隨案件情況改變,沒有充分的法律保障。
R提出司法覆核,質疑現行法例不讓第二位母親獲法律承認,是違反基本法和人權法案,要求法庭裁定相關條文違憲。
高院法官高浩文指,R與K有血緣關係但無法成為法定家長,認為現行制度對同性家庭,造成不平等待遇,不但剝奪K的社會認同和家庭尊嚴,亦影響他的法定權益,包括醫療及教育等事項;隨著K長大,他可能會因此感到尷尬及自尊心受損。
就政府一方指改變法律框架會出現「雙母親」情況,法官認為說法是轉移視線,指家長的性傾向不一定對子女產生負面影響,又引述案例指,過往對家長的刻板印象現今可能已經改變,認為兩個家長性別相同不是問題。
法官裁定現時做法違憲,要求訴訟雙方預定時間,就如何解決違憲問題進一步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