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們並不支援你正使用的瀏覽器。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廣告
【Now新聞台】規管網約車的建議立法框架出爐,列明平台牌照、網約車司機,以及車輛許可證都有期限,亦不得轉讓。
政府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網約車平台必須是在港註冊公司,要盡職審查旗下車輛及司機,設立投訴機制及司機評分系統等,每張平台牌照有效期5年,並會考慮就每個網約車程徵費。
當局另建議網約車司機必須年滿21歲、持私家車駕駛執照至少一年、要通過指定考核申領許可證,數目不設上限,每張有效期5年。至於網約車車輛許可證總數會設限,每張有效期1年,可以續期、最長5年,申請時車齡不能超過7年,亦必須以個人名義登記,所有牌照及許可證不得轉讓。
行政長官李家超:「我同意問題複雜,但認為問題不應該再拖,政府必須拿出解決方法,因此運輸及物流局可以先處理較有共識的問題,定下立法框架,之後再聚焦處理有較多不同意見的其他技術細節問題,我期望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充分討論政府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