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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連成員遊行期間襲警判入更生中心

社民連成員遊行期間襲警判入更生中心

一名社民連成員,去年七一遊行期間咬傷一名女警的手臂,襲警罪名成立,判入更生中心。一批社民連成員在判刑前,到東區裁法院聲援。

辯方律師求情時表示,被告的背景良好、無案底,積極參與社會運動,案發當日衝擊警方防線是因為遊行人士不滿,並非為個人得益,加上被告已被還柙二十一日,相信已對她帶來一定教訓,重犯機會不高。

裁判官接納更生中心報告建議,判被告入更生中心,但不接納被告申請擔保,等候上訴。

案情指,被告嚴敏華去年參加七一遊行期間,不滿在維園數小時仍未能出發,企圖越過警方的封鎖線,與警員糾纏期間,咬傷一名女警的手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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