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說,即將實施的《商品說明條例》,假如旅行社未有按行程,讓旅客入住酒店,就算違法,可判監5年,相信能有效打擊旅遊業的不良營商手法。
農曆年期間,接二連三有旅客投訴旅行團貨不對辦,要睡在旅客巴,又在郵輪跳海抗議。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說,針對不良營商手法的商品說明條例,預計第二季實施,法例沒有豁免旅遊業,涉及誤導以至威嚇旅客的旅行社,有機會犯刑事,阻嚇力更大。
黃鳳嫺又建議,旅遊業議會及旅遊事務署加強人手抽查訪港旅行團,可以透過電子平台核實資料。
對於政府計劃明年中,正式向立法會建議設立旅遊監管局,消委會促請政府加快步伐,堵塞漏洞保障旅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