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今年首季接獲近200宗涉及鐘錶珠寶店的投訴,較去年同期多超過三成,部分個案可能違反新修訂的商品說明條例。
消委會今年首季一共接獲189宗有關鐘錶珠寶店的投訴,比去年同期升了三成二。
其中一宗投訴是胡先生的岳母用2400元買了3隻,店員聲稱是意大利品牌的手錶,由於看不懂包裝上的英文資料,因此她相信店員推介。
回家後,胡先生發現手錶只是由香港公司代理的不知名牌子,認為店員誤導,但鐘錶店就指出,手錶是按意大利款式製造,否認說過是意大利製造,拒絕退款,但後來同意讓胡先生的岳母換取同等價值的貨品。
另一位投訴人范小姐,以38000元買了一隻附有證書的鑽石戒指,她當時曾向店員查詢證書上的字眼,店員指資料並不重要。後來她上網找資料,發現這些字是指鑽石有紋,珠寶店最終同意換貨。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嫻指出,個案很可能違反將會實施的商品說明條例。
黃鳳嫻表示,涉及不良銷售手法的20宗投訴中,八成都與內地遊客有關,建議購物前,了解清楚產品的產地和保養條款,消委會將與海關成立通報機制,加強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