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們並不支援你正使用的瀏覽器。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廣告
【Now新聞台】立場新聞煽動案,前總編輯鍾沛權判囚21個月;至於署任總編輯林紹桐,法庭扣減他早前還柙的時間及因應他的病情,獲當庭釋放。
鍾沛權約在中午十二時半抵達區域法院,林紹桐其後亦到達。案件原定下午兩時半判刑,最後延遲兩小時開庭。
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判刑時指,不同意辯方指兩名被告誤墮法網,煽動罪1938年起已是罪行,亦有指引指傳媒工作者可以及不可以發布甚麼,重點是發布的意圖;又指立場新聞不是「單純的新聞工作者」,認為判處鍾沛權監禁是唯一合適刑罰,判囚21個月;而林紹桐以14個月為量刑起點,由於他早前已還柙10個月,加上他患有嚴重腎病,入獄有機會導致病情惡化,獲進一步減刑,可以當庭獲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