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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十二港人案中的喬映瑜承認製造爆炸品、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等3罪,判囚61個月。
37歲的喬映瑜涉及2020年與另外11人偷渡離開香港,在內地水域被捕,刑滿出獄後轉交香港。
她早前承認製造爆炸品等三項控罪,法官陳廣池判刑時指被告在爆炸品案中是有目的、有動機地支持當時的社會暴亂,雖不是積極參與,但亦以行動支持激進分子,判囚43個月 。
而在妨礙司法公正一案中,她籌備7個月,以聯繫人的角色執行有組織、有預謀的計劃,判囚18個月。
兩項控罪的刑期分期執行,共囚61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