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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12港人」廖子文及鄭子豪連同早前的管有汽油彈案,合共被判囚31個月,他們就刑期提出上訴。
他們代表律師庭上指,兩人就完成潛逃案的10 個月刑期,故此懲教署無法因為兩人在獄中行為良好,就該10個月刑期提出酌情扣減,對二人造成不公平,要求將總刑期扣減3分之1,下降至約21個月。
3名上訴庭法官認為,法庭不能因懲教署能行使的酌情權扣減刑期而調整所判處的刑期,要求上訴人代表律師就提出的法律觀點,提交更詳盡的書面陳述,押後案件處理,期間兩人可以按原有條件繼續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