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們並不支援你正使用的瀏覽器。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廣告
【Now新聞台】政府計劃立法落實「預設醫療指示」,給予病人選擇病情惡化時拒絕接受治療。有議員在立法會一個法案委員會上關注病情嚴重時,難以證實病人想撤銷指示,醫衞局指醫護會做好判斷。
病情危殆時,應否繼續搶救一向是困難的決定,政府計劃給予晚期病人選擇病情惡化時拒絕接受維生治療,以「慎入易出」為原則,病人可以口頭撤銷指令。
有議員擔心難以證實口頭承諾。
立法會議員(選舉委員會)管浩鳴:「有錢家族會很不想那個人死,為甚麼這樣說呢?因為到最後要執行法律上文件或授權書,他可能根本不夠時間,不如先維持病人生命,等我可以轉走資產。老人家或該人士如果已決定,如果你說有一個人聽到以致醫生決定違反當初想法,我覺得有些危險。」
醫務衞生局副局長李夏茵:「醫護團隊都需要做一個臨床判斷,當他以往跟病人接觸時,他有沒有曾經有任何跡象會想撤銷預設醫療指示,如果病人一直很決心想不要施救,醫護在最後關頭有專業判斷,他相信撤銷是無效的。」
病人簽署指示時需要有兩名無利益關係的證人,其中一人為醫生。有議員指,關注病人和家屬可能事前無溝通。
立法會議員(九龍東)鄧家彪:「他刻意不告訴家人如何處理,原來家人不知道病人真實的決定,日後真是為難醫護團隊。」
醫院管理局臨床倫理委員會主席謝文華:「會請病人的家人一起參與,參與時醫生有責任盡量,始終中國人未必習慣談生死,我們要提供技巧,希望病人可講出自己意願,從而令家人都明白,原來病人是這樣想的。」
醫務衞生局指,法例通過後會有一年半的過渡期,會先跟醫護界、社福界和市民做好宣傳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