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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政府放寬原址換地要求至所有新發展區,同時容許發展商只需擁有指定範圍的九成農地業權,可申請原址換地,政府會協助收回餘下一成土地。
目前原址換地安排只適用於古洞北、粉嶺北、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發展商需持有至少4000平方米土地,但需擁有全部土地業權才可提出換地申請,如不符合要求,發展商或需要縮小申請範圍,限制了發展。
新安排下,原址換地擴展至所有新發展區,而發展商只需擁有九成土地業權,政府會協助收回餘下一成的第三方土地,包括夾雜的祖堂地,然後批予發展商統一發展,但發展商要支付十足市值的補地價。
發展局發言人指,九成門檻仍然相當高,認為已平衡小業主利益,又難以估計放寬門檻後有多少發展用地受惠,但相信說清楚遊戲規則後,發展商會有所部署,又透露古洞北粉嶺北等申請中有兩宗個案受惠於今次放寬。
政府亦將計劃擴展至產業發展及社福設施發展用地,包括新田科技城等,但可供換地的用地由政府決定,而換地後,發展商要興建政府指定的公共設施,例如休憩用地、道路等,相關成本可扣減地價,至於受到換地申請影響的居民,可選擇發展商提供的補償或政府補償和安置方案,如果受影響人士選擇政府方案,發展商須向政府支付全數開支,包括行政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