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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法律援助服務局主席梁永祥指,社會有誤解,以為司法覆核案一定由法律援助署這個「壞孩子」批出援助,又說法援署批出資助的司法覆核案件只是少數。
上年約有1500宗司法覆核案件,其中約400多宗都有申請法援。
法律援助服務局主席梁永祥指,坊間有誤解,以為法援署經常批出針對政府的司法覆核援助,強調批出的個案只是佔少數。
法律援助服務局主席梁永祥:「社會上不明白司法覆核的原則及運作,所有人錯誤理解。當有司法覆核就是法援批出,一定是這個『壞孩子』批出。其實法援批出司法覆核佔非常少數。」
法律援助署署長莊因東:「400多宗案件,當中批出是多少宗,說是約不足100宗,只有約90宗,所以數字說我們不是隨意批出。」
梁永祥又指申請人被法援署拒絕後,仍然可以向法庭提出上訴。如果上訴成功,法援署都需要批出。
梁永祥:「最近一次都破例,法庭批准,我們都反對。我們都不肯批出,結果他們去上訴,結果上訴得直,我們結果都是要批出。這一宗案件記得的話,應該是衞生局(醫衞局)局長批針紙、取消針紙的問題,他經過的步驟是這樣,所以你說法援署濫批司法覆核,這句說話是不成立。」
法援署強調為公帑運用得宜,會嚴謹審批所有法律援助申請,包括審視有關個案的訴訟理據是否合理及申請人的經濟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