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反修例事件中,右眼受傷女子獲批法援,法援署被質疑浪費公帑,法援署署長鄺寶昌表示,曾拒絕申請,但對方上訴得直,外界的批評並不公道。
在反修例事件中,右眼受傷的女子獲批法援進行司法覆核訴訟,阻止警方索取醫療報告。
法援署署長鄺寶昌解釋,署方一向以無罪假定及經濟原則審批申請,該女子去年1月申請法援,署方在2月拒絕申請,但對方最終上訴得直。
鄺寶昌:「最主要原因是每個申請人有權上訴法援署的決定,就這案件來說,申請人的上訴得直,法援署敗訴,所以我們最終批出法援,這是法例要求。」
鄺寶昌在法援署成立五十周年的活動上致辭時,提到署方有機制防止濫用,近日外界的批評不公道。
鄺寶昌:「這些批評對我們有壓力,我們同事已很多東西做,處理很多個案,希望不會再有這壓力。同時我覺得,若這令法援署及法援制度的公信力,不是一件好事。」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則指,現時社會泛政治化,提醒社會人士提意見時,需建基於事實。
林鄭月娥:「法援署必須依據有關法律,一視同仁處理申請個案,任何無理據的指控,只會削弱法援署的公信力,從而令公義不能彰顯。」
至於林鄭月娥提到,將檢視法援制度內選擇律師等安排,鄺寶昌說未詳細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