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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補充勞工優化計劃至今收到172宗申請,涉及超過1750名外勞,主要涉及保安員及售貨員,對於有僱主提及如果不能取得配額,無法與外勞續約是否要支付遣散費。勞工處指,這個情況下毋須支付遣散費。
勞工處助理處長(發展)羅瑞芳:「僱主需不需要付遣散費視乎他崗位是否屬遣散情況導致他無法續約,如果你說合約不續期原因是因為拿不到(勞工處的)批准,拿不到配額,這不是遣散情況,當然不需要給遣散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