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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12港人案」之一的被告鄧棨然於內地刑滿出獄,移交至香港警方,星期三要到區域法院應訊。
鄧棨然早上約11時乘坐黑色七人私家車到天水圍警署,他周三會到區院應訊,性質是「依令緝捕歸案」。
34歲的鄧棨然涉嫌在2019年9月在灣仔區串謀縱火,2020年連同另外11人棄保潛逃離開香港,結果在內地水域被捕,干犯「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被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判囚3年。
內地執法機構完成相關司法程序後,將鄧棨然送交本港警方,案件由商業罪案調查科及國安處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