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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2019年理大衝突學民思潮前發言人黃子悅等15人暴動罪成,1人判入教導所,其餘判監36至52個月。
前學民思潮發言人黃子悅判監37個月,由囚車押離區域法院。
案情指2019年,理大被警方包圍期間,多人於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聲援示威者。有人以傘陣阻擋警方推進及至少投擲251枚汽油彈。
15名被告被控參與暴動,其中10人包括黃子悅,早前承認暴動罪。
裁判官崔美霞判刑時指案情嚴重,雖然沒有證據顯示一眾被告於案件的暴力程度及是否擔當領導角色,但當時社會存在大量不要前往該地的訊息,以至案發時警方發出多次警告。
她指當時有1千至2千人集結於彌敦道,持續38分鐘,媒體廣泛報道及現場的大量催淚彈,而選擇不離開、繼續留守,是反映對行動的認同及支持,最終造成大量公共設施毀壞及警員受傷。
判刑以四年半為量刑起點,考慮求情及認罪等因素。14名被告分別判監36個月至52個月,1名案發時未成年的被告判入教導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