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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香港電台前編導蔡玉玲因車牌查冊被裁定虛假陳述罪成,終審法院頒下終極裁決,指沒理由將真誠的新聞調查,排除在申請查冊「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的選項外,裁定她上訴得直,撤銷控罪。
蔡玉玲步出終審法院,蔡玉玲指裁決對所有記者及業界都是喜訊。
蔡玉玲:「好像很久沒有遇過一件開心的事,可能對很多人來說都有這樣的感受,法院的裁決很好地演繹我們受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的精神,希望對業界及所有還在努力的記者是件鼓勵的事,無論制度如何變,這幾年,可能我們都發現很多事無聲無色就消失了,或很多事都好像不見了,但我相信心中的信念,始終很難被人取走的,無論今天是勝訴也好、敗訴也好,我覺得過去數年的堅持已是有意義的事。」
蔡玉玲原本因為製作元朗721事件專題報道,以車牌查冊被裁定兩項虛假陳述罪成,是首名因查冊被定罪的記者,她上訴至終審法院。
法官頒下判詞,指蔡玉玲申請查冊時所選的「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必須理解為涵蓋任何其他與交通或運輸有關事務,沒有理由將真誠的新聞調查,即車主或車輛可能與某罪行有關聯排除在這個選項外,蔡玉玲申請查冊的陳述不是虛假。
又指運輸署所給的選項、用詞既不清晰亦不明確,考慮到媒體和新聞機構獲發證明書的數量,蔡玉玲很可能誠實地錯誤相信新聞工作用途屬於「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
判詞指下級法院對蔡玉玲造成實質和嚴重不公,五名法官一致裁定她上訴得直,撤銷控罪。